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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提高承训机构的政治站位,准确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助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定于2025年7—8月举办第3—6期“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

(一)培训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政策;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新职业培训和评价工作;税费优惠和创业补贴政策;分享优秀承训机构办学经验等。

(二)培训方式。培训班以集中授课、经验交流、现场教学为主,拟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和国内知名高校相关专家等权威师资授课,培训结业后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为参训学员颁发结业证。

二、培训对象

(一)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管教育培训的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和服务中心相关业务负责人;

(二)承训机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负责人,包括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退役军人学院负责人;

(三)社会组织。各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人。

三、培训地点和时间

(一)第3、4期培训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150号)。

第3期时间:7月29日至8月2日。7月29日(周二)报到,8月2日(周六)返程。

第4期时间:8月3日至8月7日。8月3日(周日)报到,8月7日(周四)返程。

(二)第5、6期培训地点。海军军医大学招待所(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631号)。

第5期时间:8月19日至8月23日。8月19日(周二)报到,8月23日(周六)返程。

第6期时间:8月24日至8月28日。8月24日(周日)报到,8月28日(周四)返程。

四、培训费用

(一)收费标准。

1.第3、4期培训班:培训费3000元/人/期,含餐费和住宿费,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

2.第5、6期培训班:培训费2600元/人/期,含餐费。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支付,住宿标准:单间标准340元/人,双人间标准200元/人。

(二)报名。

相关单位可统一组织或学员自行报名。请登录退役军人网络学院(网址:https://mvaela.org.cn/)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请准确选择培训班次)。

第3期培训班请于7月21日前、第4期培训班请于7月28日前、第5期培训班请于8月11日前、第6期培训班请于8月18日前进行网上报名。

(三)缴费。

1.方式一:在退役军人网络学院上扫码支付。

2.方式二: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支付,收款账户如下: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燕莎支行

户 名: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账 号:0200 0127 0901 4400 984

行 号:1021 0000 1274

转账支付时请备注“学员姓名+第*期承训机构培训班”,例如:“张三+第3期承训机构培训班”。

3.培训费发票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开具(请登录退役军人网络学院填写发票的开票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学员也可自行报名参训。

(二)学员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培训班纪律,严禁培训期间聚餐饮酒。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肖老师 010-84512843、84516153

王老师 010-64652730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前 台 0991-4532113

3.海军军医大学招待所:

前 台 021-81872600

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培训中心

2025年 7月11日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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