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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特殊的转学申请

 

小佳转到了新学校,那些刺耳的议论声再也不会影响她了。

5月19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赵薇玮法官收到小佳妈妈的信息:“小佳脸上有笑容了,也愿意交流了,真的非常感谢!”

法官商讨案件。

这样简单的信息,赵薇玮看了好几遍,才回复:“没事,有需要随时说。”

小佳是一起侵害案件的受害者。案发后,小佳始终拒绝出门、一直休学。今年4月,案件尘埃落定。赵薇玮向小佳妈妈送达判决书时,得知小佳已许久未出门,便建议小佳妈妈带着小佳来法院“家与未来”法治教育基地转转。小佳和妈妈如约而来,但让赵薇玮意外的是,小佳妈妈趁着小佳在心理辅导室接受疏导时,悄悄递给她一份转学申请:“孩子实在没法留在原来的学校了。”

听到这一特殊请求,赵薇玮及时上报法院,该院通过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很快将转学相关事宜办妥。

“你放心让孩子去,我们已提醒学校对小佳的学籍档案进行保密处理。”赵薇玮的一句话,让小佳妈妈泣不成声,也让小佳撕下了“被害人”的标签。

这样不间断的“判后回访”,赵薇玮持续了好多年,并与数十名未成年被告人或者被害人保持联系,鼓励他们重拾生活的信心。“法官妈妈”是这些未成年人对赵薇玮共同的称呼。谈及初衷,赵薇玮用“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了回答。

不过,这并不是她一个人的回答。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刘益辰亦在今年5月初,将此话送给了一对年轻夫妻。彼时,已与小东育有一子一女的小夏向兴庆区法院提出离婚诉求。受理该案的刘益辰在前期电话沟通时发现,二人对孩子的抚养权都很坚持。先行调解期间,刘益辰看着围坐在妈妈身边但忍不住望向爸爸的两个孩子,劝说二人多为“不想跟彼此分开,也不想父母分开的孩子想想”。最终,小东写下了保证书,小夏红着眼眶撤回了诉讼。

“孩子才三岁,正是与父母建立情感联结的关键阶段,希望您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慎重对待和珍惜呵护孩子……”前两天,锁莉萍法官将一份特别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连同判决书一同送到了当事人手中。

从1992年10月在刑事审判庭内指定一个合议庭,到2009年6月设立全区第一个少年法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再到2019年9月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与家事合议庭合并后成立少年家事审判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已经成了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办案的基准线。

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协作,形成预审、调查、起诉、审判、改造的少年司法工作体系;建立圆桌审判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制度、回访帮教制度;成立“李大姐工作室”化解家事纠纷,邀请宁夏和谐婚姻辅导中心、银川市心理协会进驻法院参与涉未心理疏导;打造“家与未来”法治教育基地,以法院开放参观日、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多期法治研学营活动;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和婚姻家事审判工作白皮书》……

“决不能让‘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躺’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必须让它成为落地有声的实践。”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孙锋的这句话,落在了该庭2024年至今的603起涉未案件中。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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