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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全流程(一)——劳动关系确定、工伤认定申请

 

一、劳动关系的确定

(一)书面的劳动合同。

(二)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如社保缴纳记录。

(三)劳动仲裁确定:

没缴纳社保、其他证据也缺少的劳动关系(证据如:个税APP上个税缴纳记录、银行流水中公司的工资发放、工卡工服、考勤、微信聊天记录等),员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工商注册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请求的第一项:“请求确认员工XX与公司XX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成立劳动关系”。

二、工伤认定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和申请时间: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工伤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主体:公司、员工自己及近亲属。

(2)申请时间:

公司“在员工受伤30天内”向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

注意点:

如果公司以时间超过了30天为由,要求员工自己申报工伤,这是错误的。公司实际上可以在员工受伤的第1天-第365天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自己、员工近亲属“在受伤的第31天-1年的时间内”,员工自己及近亲属向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

注意点:

员工30天内去申请,人社局是不接收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注意点:

1)“治疗机构”一项填写第一次医治伤亡人员的医院,“受伤程度”一项填写医疗机构医生对该伤亡人员的诊断结论;

2)“事故伤害经过简述”一项务必做到填写详细而准确,将相关情况(如该伤亡人员姓名、所在岗位、发生事故时的时间、地点、所操作的机器、所加工的产品、事故原因和救治经过等等)叙述清楚。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意点:

1)公司不愿意申请,员工自己或近亲属申请工伤的,员工百度检索“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这个网站,下载公司的工商信息并打印。法律效力与营业执照相同。

(3)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注意点:

1)详见上面“一、劳动关系的确定”。劳动仲裁确定:没缴纳社保、其他证据也缺少的劳动关系,人社局不会接受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而是会要求员工先去申请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等拿到裁决书以后,再去工伤认定申请。

(4)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公章)及受托人与伤亡人员身份证;

(5)医疗诊断证明,即病历卡(病历及病历封面)、出院小结等资料;因工死亡的还须提供该人员的户口簿、死亡证明、结婚证、家属委托书、家属身份证,单位提供的详细事故报告;患职业病的须提供由职业病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注意点:

1)要去大医院,至少二乙医院,级别低的医院,在公司请工伤假、病假时可能不被认可。

2)在医院要拿病历、影像学报告单、收据/发票、诊断证明、病假单、出院小结、急救抢救记录、救护车收费收据、去医院的交通费用发票等文件,不然还得再跑一趟。

3)有些医院没有病假单,医生直接写病假证明。

4)看医生时要提醒医生你是工伤,让医生把受伤部位和结论写清楚,如哪一侧的肋骨,哪一根肋骨骨折。

5)在上海的工伤,挂号、住院和拿药时可以走医保。

在2024-03-26《工伤人员如何享受医疗待遇?_工伤待遇_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文中:

工伤人员治疗工伤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卡),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也可用现金先期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前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经认定为工伤后,前期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退还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后(含旧伤复发),应当在治疗工伤时出示《工伤认定书》或《工伤复发确认书》,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记账并向所在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核定。

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按规定先期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持身份证、工伤认定书、门诊急诊病历、出院小结、单位先期支付凭证、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及清单等有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6)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行政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公司出具的考勤记录、伤者居住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居委、村委证明等)以及伤者本人(死亡人员由其近亲属)所绘的家庭住址与公司之间的必经路线,并标注事故发生地;

注意点:

1)工伤申请时需要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的(如,员工骑电瓶车下班路上,让路汽车时摔倒,汽车逃逸),工伤申请时需提交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非员工本人主要责任。

(7)属于履行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处理结论及单位提供的详细事故报告

(8)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出具因工外出的证明材料及单位提供的详细事故报告

(9)属于劳务派遣的,出具用人单位及用工单位提供的详细事故报告

注意点:

1)公司不愿意给员工申请工伤,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表内单位意见和单位盖章可以不用管,公司不盖章不影响工伤申请。

2)受伤后就受伤这件事情及时取证,如受伤现场的视频录像、120的通话录音,同事的证人证言(2人以上)、出差审批的记录、差旅的酒店发票、飞机行程单、火车票。

3)不要用“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建工险”等商业保险代替工伤保险,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获得理赔。商业保险也不能代替公司需要另行支付的停工期间的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费用。

(三)工伤认定的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工伤认定的结果通知

(1)人社局受理的通知

人社局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

(2)认定为工伤的通知

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工伤人员所在单位”。

无法送到用人单位老板、领导手上的,上海市人社局在官网上公告送达。

(3)补正

哪怕员工手里没有劳动合同(纸质的或电子的),也不影响员工申报工伤。员工申报工伤后,人社局下发《补正材料通知书》,写明:需要补充的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该通知书可以产生工伤1年申请时限“中断”的效果。待劳动关系仲裁成功,继续工伤认定。

下期预览:工伤全流程(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赔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伤全流程(一)——劳动关系确定、工伤认定申请,想要了解更多优质的相关资讯,请大家多多关注"大世界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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