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佛山市住建局_通知公告】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勘察设计协会,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房屋安全鉴定行业秩序,强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责任担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房屋安全鉴定质量和机构从业情况检查的通知》工作要求,会同市勘察设计协会于2024年12月-2025年2月分三轮开展佛山市2024年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专项检查,包括全面抽查、重点核查、现场复核。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鉴定机构执业条件、执业行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出具鉴定报告质量等。现将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发现,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大部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基本正常,设备管理相对规范,报告所述结构型式、平面布置、使用功能、现场检测位置、构件损伤缺陷状况、围护系统使用状况与现场检测情况大部分相符。从总体评价看,2024年度检查结果显示鉴定机构行业情况较去年有所改善,但整体鉴定报告质量参差,大部分鉴定机构业务能力总体水平有待提高,需持续强化鉴定机构行业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性。在检查过程中各鉴定机构整体配合度较高,对检查工作较为重视。部分机构对检查准备不足、办公场所随意性较大、人员管理较为松散。
二、主要问题
(一)全面抽查阶段。
在全市52家鉴定机构中抽取近两年未查或曾发现存在问题的20家鉴定机构出具的合共100份鉴定报告。报告覆盖安全性鉴定、完损性鉴定、可靠性鉴定、抗震性能鉴定、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性鉴定、房屋危险程度鉴定及防灾措施鉴定、按业主实际需求委托专项鉴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项鉴定、裂缝专项鉴定)等鉴定类别。被核查的20家鉴定机构涵盖全市五区,分别为禅城区5家、南海区7家、顺德区6家、三水、高明区各1家。原则上每家机构抽查5份报告,部分机构全年上传报告不足5份的全部抽查。
本次检查在市内52家鉴定单位中抽取15名具有行业权威、工作履历丰富的鉴定专家,组建成5个互检小组,为2024年度佛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从业情况辅助专项检查提供技术支撑,统一评分标准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共性主要问题如下:
1.执业条件:未设置独立的设备室存放设备。
2.执业行为:1)鉴定报告签名人员非名录鉴定员;2)编制的鉴定报告未盖相关印章(执业注册师章),注册人员未签名;3)原始记录台账用铅笔记录,无手写签名;4)计算模型未存档。
3.质量保证体系建设:1)设备仪器没有按时校定,存在部分设备未年检,校准证书过期;2)没有独立的台账,出入库记录表没有存放在设备室;3)设备外借时间太长,或长期搁置在外;4)未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未建立档案借阅台账;5)档案管理未进行分类归档、标识鉴定报告存档类别。
4.100份出具鉴定报告质量:1)方案、合同、原始记录表等内容不完整;2)工程概况不全面,缺少平面图,业主提供的图纸、报建材料未在报告中列出,封面标题与内文标题不一致;3)缺少抗震计算书;4)抽芯数量不符合要求;5)标准使用错误;6)验算依据及数据不准确;7)未按规范建模分析;8)结论自相矛盾;9)缺少现场照片,照片未能反映现场情况,照片日期与报告不相符等;10)检验方法有误。
上述检查情况已当场反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要求落实整改。
(二)深度核查阶段。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鉴定报告质量管理,强化对典型问题深度剖析,加强鉴定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在全面抽查的100份鉴定报告中经专家初评、主管部门复核,选定20份存在较大问题或典型问题的鉴定报告进行深度核查。其中包括加固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拆除承重结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完损性鉴定报告等。我局邀请五位行业资深专家重点研讨、会审,对报告从鉴定依据规范、项目类型、设备仪器使用、检测方法数量、鉴定模型、计算过程以及鉴定结论判断多维度、多层次进行分析。经评价打分,20份报告平均分为64.4,整体质量水平参差。其中综合得分60分以下报告11份,60-70分报告2份,70-80分报告4份,80分以上报告仅3份。
共性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鉴定套用依据规范不正确。包括鉴定类别不合理、检测方式与鉴定要求不吻合、使用已废止规范、遗漏部分依据规范、未列明评定条款等情况。
二是鉴定报告前后表述不一致。包括对项目现状情况(含照片)的描述、对项目的结构类型、对项目应使用的规范标准、对项目鉴定定级表述有误等情况。
三是鉴定计算模型分析不合理。包括计算未按照现行规范、未落实计算验算评定要求、计算对象有误、系数取值有误、加固后未重新建模、附图不清晰等情况。
四是原始记录与检测、鉴定报告内容不完整。包括项目原设计资料缺失、现场记录和照片不全、检测报告数量类别不满足要求、检测报告没有CMA章、鉴定报告缺少部分建筑工程概况等情况。加固后鉴定未附上加固前的鉴定内容及分析评定,加固后照搬加固设计单位的数据,未进行对应的复核和验算,加固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实时照片未能反映在报告上。
五是鉴定报告格式未按要求落实。包括鉴定报告应签名未签名(鉴定员、技术负责人、原始记录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人员、审定人员未在报告相应位置签名)、应盖章未盖章(未正确加盖公章、鉴定专用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章等)、缺少鉴定方案、缺少鉴定目的、缺少基础说明等情况。
上述存在问题导致部分报告结论存疑。针对检测机构的存在问题,将移交相关负责科室另行处理。
(三)现场核查。
我局在深度核查得分为60分以下的11份报告中,经与专家组反复研讨,根据报告所述项目情况及鉴定结论存疑的情况,确定3个项目作进一步现场复核。经现场复核,三个项目分别存在如下问题:
1.佛山市亚特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车间一
(1)现场实际屋顶面积比鉴定面积大,且无变形缝分开,作为单独的结构单元,鉴定未将其纳入鉴定范围。
(2)现场发现较多构件存在较大变形,如檩条、墙梁等构件,报告未考虑变形对构件安全性的影响。
2.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凤岭大街2座
(1)结构形式存疑,未全面核查该房屋结构形式。
(2)原报告对该建筑物的使用、改造历史描述不详,建议补充完善。
3.佛山市顺德区龙江健苗托育服务有限公司B座
(1)该建筑物曾于近期进行结构加固,但原报告完全未反映该情况,未按加固后鉴定要求重新全面核查编写。
(2)该房屋由变形缝划分为三个结构单元,未对三个结构单元单独进行可靠性及抗震性能评定。
(3)未对前期资料核查完善,缺补充加固前鉴定报告、盖章版加固设计图纸以及加固施工过程相关证明材料。
(四)处理意见。
综合检查情况,广东成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广东建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君雄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广东一佳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建同设计有限公司等五家机构在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鉴定成果质量较差。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和市勘察设计协会,针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鉴定单位逐项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应予以约谈并严肃处理。整改情况请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送市局和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会同市勘察设计协会督促受检单位及时整改,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台账,落实闭环管理工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我市鉴定机构整体情况及本次检查工作情况建立长效机制,以查促改、以点带面,通过完善鉴定政策依据、规范鉴定工作流程、明确鉴定适用范围等方面,探索形成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评分评级、房屋安全报告评分标准化体系,以推动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整体质量逐步提升。
(一)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各鉴定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完善鉴定报告及相关鉴定档案内容,必要时收回鉴定报告,重新鉴定。要举一反三,强化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认真执行质量控制各项规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检查发现的问题再次发生。
(二)强化主体监督责任。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属地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指导管理,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我局反映。主动对接市勘察设计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多方共同推进提升我市房屋安全鉴定行业整体水平。
(三)规范质量管理体系。
各鉴定机构严格贯彻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明确对鉴定报告结论负主体法定责任。各机构应建立独立设备室建设及管理制度、三级质量审核流程可视化图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不准”原则:1.设备未年检不得用于现场检测;2.非名录人员不得签署报告;3.标准规范未核实不得作为依据。
(四)推进数据监管平台。
市勘察设计协会统筹数字化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将业务数据上传《佛山市房屋鉴定报告数据归集系统》形成统一的监管,推行“一报告一码”制度,实现鉴定报告全流程可追溯,供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交流。
市勘察设计协会对本次检查中发现良好行为整理汇总,将历年检查情况汇编成册,提供行业学习参考组织鉴定单位开展技术交流、培训工作,加强新进入名录的单位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提升鉴定机构开展业务的质量水平。加强校企合作,通过产学研模式推动创新技术发展,应对技术层面与业主需求存在的矛盾,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促进市场高质量发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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