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新闻网】
银川新闻网讯(记者马鑫 王浩)8月18日,记者从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凤凰北街市场监管所了解到,近日,该所接到市民张女士投诉称,银川市兴庆区一健康养生馆在推销过程中声称可以让张女士的乳腺囊肿往好的方向发展,或有康复的可能,遂缴纳费用2万元,共做19次项目。但在过程中,张女士的病情并未好转,随即要求商家退还卡内余额1万余元。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并经过核实后,将张女士和某健康养生馆的负责人约至所里进行现场调解。现场告知商家,消费者对于商家的营销内容和服务缺乏鉴别能力且易受误导,对于一些养生项目及医学治疗缺乏正确的认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当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合理合法销售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即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商家提供的商品因消费者长期未使用,现已超过产品使用的有效期,质量无法保证,商家有义务提醒消费者及时到店里消费商品,但却未在产品有效期内通知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应当给消费者退款。经过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条款的解释和耐心细致的调解,某健康养生馆方负责人同意退款。最终,商家经结算当场退还张女士1.1万元整,并协商未做完的项目由商家继续做完。
“针对此事,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做好商品与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促生产经营企业或商家诚实守信经营、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凤凰北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说。
【责任编辑:闫莹】
本文来自【银川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民投诉一健康养生馆 经执法人员协商挽损1.1万元整,想要了解更多优质的相关资讯,请大家多多关注"大世界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