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美文鉴赏

韩冰《人性的迷雾》:一个普通青年律师的平凡普法故事

 

#以书之名#友情提醒:本文有剧透。

《人性的迷雾》应该加一个副标题:一个普通青年律师的平凡普法故事。

这是作者韩冰律师写在正文里的最后一句话。不加这个副标题的话,不了解的人很难知道这本书到底是讲什么内容的。

12个故事,不到10万字,语言很生活化,排版很友好,故事又很流畅,阅读体验非常好。

这本书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悬疑推理小说、刑侦小说(还有类似影视作品)、一些社会新闻等故事的番外篇。

普通人对于公检法介入之后的故事了解得不多。这本书告诉我们,派出所出动只是开始,律师辩护、庭审、宣判才是最终的大结局

作者好像有一个讲述模板:导语——开讲(有景物、环境描写)——律师的工作开展情况——结果——后记(感想)。

一、典型案例

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个案子。

案情本身很让人震惊和愤怒,作者结合案例详细解释了辩护律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能理解作者是为了尽量减少标题的字数,但还是要先挑个刺,“幼女性侵”这个表述很有问题。

字面意思上,主语是“幼女”,谓语是“性侵”,没有宾语。但补上宾语的话,这句话的意思又反逻辑了。

反过来说,“性侵幼女”,又隐藏了主语,重点还是在受害者身上。

这就要说到表达习惯背后的“猎巫”思维。这不是作者的错,是长期以来媒体把女性受害者当新闻标题的主角,“因为XX,某女被XX”,这种标题每天都能看到。

我的理解是,这种标题有一种潜在的恐吓意味:这个女人做了XX事情,被XX了,其他女人要引以为鉴。

需要被恐吓的是潜在的加害者。

互联网上已经有很多抗议这类标题的声音,很多人都在努力纠正这种表达。

我们希望看到的表达是加害者为主体的新闻标题,这比什么普法宣传都有效。比如这个案子,我们想看到的是“男子性侵幼女获刑15年”。

类似的故事我们已经在互联网上看过太多太多,愤怒过无数次,但普通人无能为力。

回到书中的案情。不满15岁的小花早恋,偷偷去医院检查,发现怀孕,医生报警,警察叫来小花母亲,小花说是跟15岁小男友发生关系,男生和家长来了,男生承认。

第一个转折出现了。

小花做了流产手术后,细心的民警让医生留一份流产组织样本,DNA比对检验发现,这个孩子不是小男友的。

调查发现,孩子是小花母亲的一个朋友二狗子的。二狗子是她母亲刷视频软件时刷到“附近的人”认识的。

小花父亲在服刑,母亲在外地务工。这位母亲让二狗子照顾自己未成年的女儿。

二狗子给小花一点小恩小惠,诱奸了小花。他鼓励小花在学校早恋,鼓励她跟同龄人发生关系,便于他自己隐身。他还教小花怎么在公安询问的时候把锅甩到小男友身上。

第二个转折出现了。

这个故事的讲述者,X律师,是二狗子的辩护律师。而且这位律师还发现了警方办案过程中有程序漏洞。

不知道有多少人想骂这位律师。

作者想到了,做出了详细的解释:

辩护律师的工作必须做,每个人都有得到辩护的权利。

程序正义保障的是所有人的安全感。

通过个案推动司法公正更好实现,通过细节上的挑刺推动侦查机关和司法机关更严谨办案,法律职业共同体,不仅仅是一句空话,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这个共同体中都有着各自的作用和使命。

去年大火的电视剧《我是刑警》,也有一个典型案例。

男主好友+同事叶茂生连中三枪还跑了一百米追捕犯罪嫌疑人,送医院后还努力支撑了12小时。

但在律师的努力下,凶手的死刑核准被最高法驳回。

当时大家没有那个意识,没做尸检。律师说没有尸检报告,叶茂生此前因为心脏不适去医院就医过,无法证明叶茂生是死于枪击。

男主和死者亲属悲愤莫名。叶茂生的女儿在他坟前质问男主:“你们不是警察吗?为什么杀人凶手不能给我爸偿命啊?”

电视剧中,还有其他警察及家属有一样的遭遇。

这真的是血的教训,男主意识到了“把案子办扎实”的重要性

二、自媒体视频博主的“战绩”

视频内容至少被完整播放过1.2亿人次。

作者用自己的“算法”,“进一步去重,”1.2亿X10%=1200万人次,这是视频内容有效触达的人群总量。

1200万人次再“去重”,乘以1%-10%的话是12万到120万人。这是作者的法律科普对多少人的生活起到了正向的促进作用的答案。

再取最低值12万,打个对折,是6万人。

至少6万人被作者的普法内容直接帮助到——遇到法律事务或法律纠纷时,韩律的存在能让他们更好地应对。

我觉得我是这6万人中的一个。

做自媒体的人想必更懂得这一连串数字的含金量。

作者很谦虚地说,“我应该是真的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做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贡献”。

不说那些虚的,我从这句话里看到了他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感,这是互联网上很多律师没有的。

他在后记中说:

小人物也有记录和被记录的权利。一本由小人物书写,来自小人物的故事,献给同属于小人物的你我。

三、法律职业共同体

作者提到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概念,说律师和公检法都有各自的作用和使命。律师的辩护和公检法一样,最终目的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推进法治建设。

第5个案子标题叫“如我在诉”,没看懂,于是搜索。

这是最高法院2023年在多个重要会议提到的一句话,2023年人民法院十大关键词之一。

法院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换位思考,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家的事来办,每个环节都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工作做足,防止“案中生案,因案生访”。

我还是解读出作者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的认同感。

在我的印象中,律师和公检法好像一直处于对立面。

涉及公检法的影视作品中,往往把律师塑造成“钻法律空子的讼棍”的形象。互联网上的一些律师就更不用说了,诋毁公检法简直是家常便饭。

作者非常善于换位思考,总是能理解原告、被告、公检法等各方的立场、思维和利益点所在。

他不厌其烦地讲述他的这种理解,其实是希望他的粉丝、读者也都能理解。在此基础上,尽量实现“双赢”。

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这就是人性。

他主张不要指责电诈受害者贪婪:

电诈最可怕也最可恨的一点是,他们只做筛选,从不说服。他们总是赢的一方。

诈骗利用的是人性的弱点,不仅仅是贪婪。

法院不支持他们调取被告隐私的申请:

对法院来说,如果同意我们的通查取证申请,甚至最后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来,被告方一定会上诉至二审法院;而二审法院是否认可一审法院的象判思路,是否会推翻一审判决,这本身就存在风险;即使二审法院认可一审法院的思路,维持原判,案件的上诉率考核依旧会受到影响。所以,对一审法院来说,不节外生枝,按照最稳妥的做法判决,是最不可能出错的选择。

检察官批捕了他的当事人:批捕风险最小。

被民警怼之前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

镇里的派出所是座老楼,正式编制加上辅警,也才十几人。接待我的警官是个年轻人,也许是镇里村外鸡毛蒜皮的基层出警生活耗去了他绝大部分耐心,对于律师的突然造访,他好像并不是很欢迎。

但其实作为律师,作者在跟公检法打交道的过程中也遇到过很多不顺,他不是完全没有情绪:

早已习惯这种待遇的我,只能讪讪一笑,转身离开。

这份气度,我自认很难做到。

四、个人感想

法律是一门专业性很强又非常实用、每个人都需要加强学习的学科。非法律专业人士的难点在于,自学难,靠谱的老师不好找。

互联网上一些律师,可能专业性没问题,但屁股歪得让人难以信服。

每次有社会新闻涉及法律问题,他们跳得最欢,滑坡谬误用得最熟练。所以才会有“这国怎,定体问”。又因为他们的专业性,普通人很难去跟他们辩驳。

作者不一样。

印象最深的是有个女生咨询,说到自己被性侵,派出所的询问让她非常不适。作者安慰这个女生,又为派出所解释了几句。

还有一次也有人吐槽派出所不作为,韩律说要理解他们的工作思路,我们要实现自己的目的,就要尽量帮助他们减少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阻碍,比如自己准备好可靠证据,提供线索。

反正对我非常有启发。

换了那帮律师,肯定是顺着女生的话骂一通派出所再说别的。

最后他还重点讲了一下一些影视作品、言情小说对普通人的误导,就是写女生被侵犯以后,觉得自己脏了,拼命搓洗,把证据洗没了。他提醒大家,万一遇到这种事,千万要保留证据,不能急着洗澡。

此处忍不住发散到《初步举证》,女主是精英律师,还帮人打过无数次性侵案子,但自己被性侵以后,还是第一时间去洗澡了,还搓得很用力。普通人就更不用说了。

这主要还是因为身体和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太大,无法启用平时的思维和逻辑。

我可能是从去年开始关注了作者在B站的账号@律师老韩,是好朋友给我推荐的直播切片视频,具体什么内容现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看了那个切片我对这个up主非常感兴趣,于是点进主页看别的视频,然后关注。追更新的同时,把往期视频都看完了。

第一印象是真诚。隔着镜头,沟通交流让大家觉得没有距离感,这是一种一般人没有的能力。

最近有一期视频,一个男博士遇到裸聊诈骗,韩律不断追问,发现他是学了法律科普去调戏诈骗犯,满足自己的龌龊欲望。

他说:

我不是污名化大学生,结果你们就是在印证我这个话,你让我把这个污名化的印象给你们要套死了啊……

对面并不生气,好声好气地回答,还答应买他的书。

我忍不住多想了很多。换一个女up主这么怼,对面能这么“从谏如流”吗?其他男大学生能忍得住?

以我的观察和亲身经历来说,有一部分男人无法接受冒犯,更别说批评,杨笠一句“普信男”被狙到现在,就是典型案例。

为什么韩律得到的不是恶意的回应?可能的原因之一:

1、他辛辛苦苦做科普,被用到歪门邪道上,生气是应该的;

2、权力关系,直播间是韩律的地盘,对方又是来咨询的,而且对方自知理亏;

3、对方毕竟是博士,不是下沉男;

4、上野千鹤子所说的“男性的同性社会性欲望”,我理解为男人把男人当裁判,渴望同性的认同,所以对于同性,尤其是比自己地位高的同性的冒犯不会介意;

5,欢迎补充。

我会有以上那些想法,主要是因为互联网上看到太多惹不起的男人。

五、问题: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

以前我对律师反复强调“程序正当”总是嗤之以鼻,我的想法是,程序正当和结果正义不应该是对立的,程序正当导致结果不正义,这对受害者公平吗?就比如《我是刑警》里的案件。

读了这本书,我暂时接受了作者的科普。

与此同时,我在读一本资深仲裁员写给打工人的科普读物,《打工人避坑指南:来自金牌仲裁员的维权智慧》。作者用一个真实案例讲了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劳动者维权成本太高,但企业在律师的帮助下,给劳动者增加维权难度却很容易。

简单讲,劳动者首先要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判了,企业可以再去法院起诉,一审就要花6个月,企业再上诉,又是3个月。确认了劳动关系再提别的诉求,仲裁判了,企业又可以起诉、上诉,又是至少9个月。就算判决了,企业还可以拖着不执行,等强制执行还需要时间。

劳动者花费的不仅仅是时间,如果ta有幸找到下一份工作,为了打官司,会耽误很多个工作日,新工作的领导同事能高兴吗。

更有可能的是,ta找不到新工作,2年时间一直耗着,这2年里,ta和家人日常开销从哪来?

说到仲裁,我还有一个问题,韩律在书中在视频里都强调仲裁“一裁终局”,提醒大家签合同的时候注意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

但按照那位资深仲裁员的说法,仲裁判了,还是可以去法院的。《调解仲裁法》也针对终局裁决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同的救济路径。

先记下这个问题,以后再深入学习。

作者最后讲到了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问题:

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讨论,以我的水平讲不出个一二三。但我能接触的现实是,有几个劳动者能仔细研究法律?但单位可以。单位可能不缺这笔钱,但劳动者缺,而且是救命钱。为什么劳动者维权难?就是因为这些单位处心积虑地钻法律的空子。

前面讲到的都是刑事案件,劳动者和企业的官司属于民事纠纷,性质不一样,结果差得也太远了。

如果一个律师给这样的企业辩护,帮企业去为难劳动者,是符合程序正义,但符合结果正义吗?符合自己的良心吗?

(最后这段让我联想到文章被抄袭的问题,斡鲁以前说我,看到自己被抄袭为什么不去举报而是沉默呢?其实就和劳动者维权一样,你花费巨大的精力和巨多的时间,也得不到理想的结果,还不如早点放弃,也免得给自己添堵。

昨晚睡前拿起书,一口气看了七个案子,该看“我不是妈宝男”了。

七个案子中,最搞笑的是自制炸药盗墓案,最啼笑皆非的是电诈案,最憋屈无奈的是彭海案,而最令我气愤不能入睡的,则是低智母亲溺死儿女案中引用的广东溺女案,联动到最近的几桩虐杀儿女案,我愤慨难平,到底没忍住发一条吐槽。

这些毒父恶母就该下地狱!)

作者:转蓬飘飘(斡鲁)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图表系作者自制。

我从不试图说服别人,只不过诉说自己的见解,自娱自乐,谢绝脱离人文环境的过度解读和阴谋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韩冰《人性的迷雾》:一个普通青年律师的平凡普法故事,想要了解更多优质的相关资讯,请大家多多关注"大世界日记"。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